北京一夜

北京白癜风诚信医院 http://m.39.net/disease/a_6204333.html

历时一年半,修修改改,几经弃稿,在吴大师的帮助下,终于完成了人生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中篇。然而写完了好像也没什么用,并无处可去,四万七千字,就放在这里吧。

北京一夜

王十二

特别鸣谢:吴彤

01

此刻你所看到的,是我病入膏肓时写过的北京,在我的肉身与心灵逐渐被侵蚀的过程中,我模糊看到一个少年的身影,正踉踉跄跄行进在漫天风雪之中。我清楚记得那是年,距今四年前,在宿舍逼仄的单人床上,我正陷入对未来人生不可遏制的思考,我的母亲来电说,我那沉疴多年的祖父在今夜凌晨死去了。至此,关于我祖先的荣耀全部烟消云散。我想起的却是另外一件事,大约两年前,也是这样一个雾蒙蒙的夜晚,我和朋友们高唱着歌,手里是空空的绿色酒瓶,从五道口一路走去天安门。张晓虎——其中一位,低头吐在了冬青丛中,我们全都笑了,七仰八歪,那时我觉得人生最快乐的时刻莫过于此,至于有没有走到天安门,我却怎么也不记得了。

后来我把这个故事写成小说,投给某知名文学刊物,编辑回语说他最讨厌这种空荡荡的青春哀歌。

假的。张晓虎如是说。我和他正经过泰晤士河上的一座桥。他愤愤不平的,说呕吐一事绝对是我的杜撰,就像我总爱在小说中编排关于他的一切。那会儿疾病刚刚开始蚕食我的大脑,我理智尚存,可以区别一件事是存在于小说里还是在现实中真正发生过。因为关于那个夜晚的记忆,除却结局,都是如此清晰,乃至此刻,我已不灵敏的嗅觉,依然能闻到张晓虎那夹杂着酒气与腐烂气息的呕吐物味道。

在你们的世界里,死亡是疾病的结果,但在我家乡的日夜传说中,死亡才是最强劲的传染病。三年前我祖父的身故,因为没有被妥善处理,死亡开始在我家族内部蔓延开来,我的亲戚一个接一个的暴毙,王华——我的大伯,我祖父的长子,为了逃避这场传染病,躲到了乡下,几天后被村民发现溺亡在粪坑里。而张爱芬,我祖父的续弦及遗孀,沿着一条已存在三百年的土路,走进了山里,她的尸体被人抬出深山时,已经只剩下半边身子。这场由我祖父引发的死亡瘟疫,胜过以往我故乡曾发生过的所有死亡传染病。我的母亲恐惧于此,将我从家乡送去北京,又从北京送往伦敦。但来自我祖父的,不甘心的幽魂,借助无数外在力量,跨越沙漠、河流、山川以及高原,在某个静悄悄的深夜,寻找到了我的所在,附着我的躯壳,以我的染病结束了这场人心惶惶的死亡瘟疫。

从此疾病开始了对我的侵蚀。如同霉菌剥落墙壁,青苔覆盖石板,等有所察觉时,已经回天乏术,世事尘埃落定。这场从内心蔓延至躯壳,又由肉身返回心脏的疾病,所沿袭的大致路线乃是:器官-大脑-心跳。因此,当你们读到这里的时候,你们应该意识到,我曾经是怎样用尽力气,又是如何将如絮的意识捻成一粒粒文字,与在我脑中盘亘的病魔进行拉锯,最终写下这个故事。你们应该在这几行字旁写下注释:悼念身残志坚的作者王一九,读者xxx敬上。此乃真人真事,写下这么一句话的是此文的第一位读者,我的回回心肺,马热。我记得那晚,就是我们走路去天安门的那晚,马热也在其中,但她说过什么,做过什么,我业已全然忘记。

在我零星的记忆中,我知道,故事是从黑夜起始,又从黑夜开始褪去的。疾病蚕食我的理智、逻辑、情感以及过去和未来。我的思维成了断章,像写在纸上的虚线,大致可以串起走向,却把往事置之孤岛。于是我不得已开始写作,我必须记录下这些回忆,然而我一旦提笔,我的意识之海立刻被吸干枯竭,只留下一个不甘心的苦旅人,日复一日的钻着泉眼,企望有灵感涌出。马热于是给我出了个主意,她让我只记录下快乐的事儿,把故事一件一件提取,而不必打磨成一个逻辑通顺、语言协调的文章,我遵从她的意见,却想不出一件可以被称之为“快乐”的事情。但我的题目已经拟好,“北京一夜”,是我仅存的记忆中,能与快乐稍微沾边儿的事件。那时我年少轻狂,连伤心都十分浅薄,稍微有过的一点悲痛,也都在酒水、歌声和几人的秉烛夜谈中消弭了。

不,也不全是这样,在我过往的人生中,还是有那么几件事,曾让我痛彻心扉的。这也是世事的吊诡之处。因为这场疾病,我已经遗忘了大部分的故事,好像我过去的人生是一片空白,但真正曾令我心痛的,却附之如蛆,在每一个寂静无人的深夜,不肯离去,我因此得出一个结论:凡被我所忘记的,都是生命中值得被铭记的东西;我无法忘却的,才最应该放弃。于是我更加觉得生命的荒谬,几次拿起刀,拿起药瓶,拿起绳索,准备将这样的日子终结。每当我这样做的时候,程元就会给我一巴掌,让我明白这正是疾病掠夺我生命的手段,我于是看到了我的年华是如何枯萎。

如果我忘了跟你们说什么事儿,那你们一定要原谅我,原谅一个疾病缠身,而思绪失控的人,写下的荒言荒语。现在我得躺着床上了,平躺,这样可以减少疾病发作的几率。思绪已经不受控制,泱泱流淌,在枕间,床边,或者融化进地板里,整个房间都是思维的符号与乐章,鸣奏,在耳畔嗡嗡作响。就在刚才,大概五分钟前,我的灵光乍现,眼前斑驳陆离闪耀着七彩的光,我终于捕捉到了快乐的音符,这感觉,我想写,如通了十万伏特电,但我没有触过电,于是我写:好像摇摇晃晃在蹦床上跳着行走,肾上腺激素正在加快分泌,脸庞开始泛红,揣着一颗心脏在胸腔中乱撞,却得用尽气力恪守表面的平静与冷漠。这样的场景我人生中曾经历过三次,三次都与女人有关:第一次是年,我开始了寄居在表舅家的日子,在每一个沉沉的夜晚,我与表舅妈和表姐挤在一张床上,女人汗涔涔的肉体贴着我干瘦的身躯,随呼吸而起伏,月光透过未拉紧的窗纱照进来,刚好一束打在我脸上,于是我总要醒来,听着万籁俱寂,泪水从眼角顺着脸庞流进了头发,当我抽鼻涕的时候,我的表姐睁开双眼,看向我,皎白色的月光使我的孤独无处躲藏,表姐抱起我,把我拱在她胸前,少女未发育完全的乳房中间,我仿佛闻到了若隐若无的芬芳味道,使我心中警铃大作,来自一个四岁男童对于异性的天生追寻,过了好一会,我已经被这味道熏得七荤八素,表姐才把我放回床上,并在我身边重新躺下,我看着她再次入睡,胸前的耸起再次随着呼吸而胡乱震颤;第二次是年,中学的某天,我无意间从水房前经过,温玉卿正洗完澡走出来,她湿漉漉的头发紧紧贴在后脖颈上,发梢滴着水,一滴一滴,打湿她肩头的衣裳,我因此想起每一个无眠的雨夜,雨水坠落时,曾如何敲击防盗窗的栏杆,将我从梦中唤醒,透明而晶莹的水滴,串联我的美梦和现实,将过去未来现在团成模糊的一团,凝聚为安静的湖泊,在群山环绕之间平躺安眠,如同我曾倚靠在温玉卿腿上,她抚摸我坑坑洼洼的后脑勺,是创世女神,正怜抚她的幼子、她的情人、她的兄弟,她的唯一;第三次就是现在,一个女人从我身上下来,肉堆在腰间,总共有三层,从乳房之下,直到阴蒂以上,这是我受张晓虎蛊惑,而行了背德不义之事。女人操着一口福建普通话,扁平的黄色脸庞上,用漆黑的眉笔画出两条横飞的眉毛,嘴唇是鲜红的,让我不敢亲上去,女人走后,我对罪魁祸首张晓虎抱怨说这五十磅花的太不值,张晓虎反驳说,你要是愿意再加一百磅,肯定不是这个质量。但原因不止于此,在这一个小时里,我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着程元会破门而入,我敢发誓,绝不蒙骗你们,程元如果看到此情此景,一定会将我先奸后杀,因此我硬了又软,软了又硬,妓女临走时连一个告别都没给我。这样说来,我第三次的灵魂颤栗,并不是因为女人,而是来自对程元的恐惧。

此刻我仿佛已经看到程元那张充满怒气的脸,皱成一团的五官,他一脚踢开我房间沉重的防火门,拽住我的衣领,把我一路拖下楼去,楼下是他未熄火的汽车,歪歪扭扭停在路边的停车位里,我们经过公寓前台时,常年坐在那里的罗马尼亚女人被我们的情形惊出一声尖叫,程元不管,他摁住墙上的按钮,门梆的一声弹开,他拽着我,我的两只脚尖坠在地上,他把我塞进那辆汽车,自己又返回驾驶座,怒气冲冲的开动了汽车,不知道要载着我驶向何处去,就像我们的将来命运。

伦敦夜雨。我把头靠在车窗上,看见雨点拖出一条又一条水痕的线,程元打开了音响,音乐开始流出,在车内熏了香的空气中漂浮,我似乎,快要捕捉到,一点关于过去的印记,似是非是,似也非也,音乐拨弄我脑海中那根始终隐匿的弦,我闭上双眼,仿佛一夜之间回到了北京,在北京我不曾见过这样的夜,北京的夜时而嘈杂,时而沉默,一条道路走下去能经过人间几何,雨水从未如此软弱,在北京,雨滴都是鼓槌敲击鼓面,砰砰砰砰,有动人心魄的威力,雨滴落在地上,形成一个又一个的水坑,后来的雨再砸进水坑里,噼里啪啦的水花飞溅,或者是汽车疾驰,车轮压进水坑,溅出整整一排半人高的水花,把我们淋的浑身湿透。是的!我终于想起来了,在北京的雨夜中,我曾经有过的故事。

于是我从床上一跃而起,伸出手把那肆意流窜的音符拨到一边,我拖过椅子,坐在桌前,双手颤抖的摊开本子,拔开笔帽,以重重的笔法开始继续写下这个故事。关于我的病,你们已经了解清楚了,让我想想接下来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什么,对,我说过了,但此刻我又将其忘记,黑色的墨水顺着笔尖,滴落在纸上,印出一大团墨色,如同此时我再次封闭堵塞的灵感思路,手机屏幕亮起来了,是张晓虎打来的,他在电话那头大声疾呼:王一九,你完蛋了,程元真的回来了。

程元当然没有回来,这是张晓虎的一贯伎俩。在我发病以后,我和程元曾多次尝试住在一起,但均以失败告终。当我们昼夜相对,在同一张床上入睡,在同一张桌上吃饭,用两个一模一样的水杯漱口、刷牙、喝水,我们本就脆弱的关系变得更加支离破碎。疾病蚕食着我的好心情,并以此滋养我的坏脾气,程元,几次暴跳如雷,摔门而去,并发誓今生今世不会再踏进这里一步,我也诅咒他,永远只能遭遇一个人的天荒地老,但在他离去之后,沉默孤寂的夜,我却如此想念他。他也一样。这是我们注定好的命运,如一张铺天盖地密密麻麻的网,在每次我们分离后就从天而降,将我们困顿其中。于是,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乞求他,而他也从不装腔作势,我们会立刻开始二次同居,然后结局将继续重复下去。数不清有过这样的多少次,持续多长时间,一天,两天,一个星期还是半个月,我的灵魂被劈割成二,一半儿爱着程元,一半儿却对这种生活厌恶透顶。终于,在一个歇斯底里的午后,久违的太阳转向西方,阳光从透明占据了半面墙的窗户直射进来,我和程元开始殴打彼此,我身上青青紫紫五六块,程元的额头被我扔过去的书角划出血痕,我们疲惫,精疲力竭,疾病来袭我躺在地上宛如一具死尸,如死亡前的最后颤栗,浑身颤抖不止,呼吸困难,头一次,我体会到了死亡濒临的感觉,这是程元带给我的。他从此再也不在我这儿过夜,每天无论多晚,无论我有没有发病,无论我们的浓情蜜意,或是恶毒折磨彼此,他都会站起身,走出那扇门去。多次我躺在那张三分之二床上,盯着窗外死一般的黑夜,我对他的思念,如狂,将我溺杀其中,我不止一次对他抱怨,恼他的无情,程元却说,王一九,我就是让你这样想着我,只有这样你才会想着我。他是对的。

然而当春色来袭,冬天一过,我本来狂野生长的病情竟奇迹般的舒缓下来,有时,在阳光普照的青青草地上,白或粉的樱树下,我甚至感觉不到疾病曾存在的痕迹。这时我和程元就会走上街头,在大街小巷中穿行,我们从莫汉图书馆出发,沿着一条条巷道,经过路边露天酒吧旁,下班后聚集在此的上班族,衣冠楚楚,或者走入一条搭着脚手架正在维修的小路,鲜有人往来,油漆味和尘土味,在阳光里散发的很远,我们在此前后行路,不听音乐,那时我找到了一丝“春风沉醉”的意味,并且前所未有的,如此清晰的感受到生命的脉搏,正在微弱却坚定的跳动着。野花零星点缀的草地旁,几棵百年高树正抽发新芽,每一个街心公园都人满为患,人们躺在草地上,或者三三两两围在长椅旁,我和程元几次想在此中占据一席之地,但鲜有成功之时。于是我们在傍晚出门,随便走,一直到天黑才有归家的心思,不是我们不能归去,而是在这样一种柔和又温顺的情境中,我们一旦陷入,就无法抽离,只能沉迷在此。而一旦入夜,春风依旧,阳光却憾然逝去,我逼仄的房间变得闷热不已,我不得不推开窗户,外面的人声、风声、酒吧的音乐声,就全部从窗缝中争先恐后的挤入,我立刻紧张起来,一颗心扑通扑通剧烈跳动,几乎要从喉咙跳出来,胃紧紧缩成一团,头脑昏沉,四肢麻木,晕乎乎的走动着,这是疾病即将显现的征兆。于是在无际的春风中,疾病开始在白日潜伏,夜间出没,我放任自己躺在床上,程元已经离去,黑夜准备将我吞噬,而外面世界的情形正挤压着我的心脏。

我至今仍记得那个夜晚。是夜我和程元从唐人街一路走回公寓,途径了无数伦敦地标建筑。吊诡之处在于,好像无论何其知名的地点,一旦落入了生活的牢笼,便再也难以显现其本有的迷人意味。每时每刻都游人如织的特拉法斯特广场总令我感到迷茫,不明白为何会有人将其当做必游之地,事实上,任何一个广场都没有任何迷人之处,不是吗?

然而这种念头在当夜被击溃了,彼夜的特拉法斯特广场,是个大大的意外。后来我常常想,此夜令人如此难以忘怀,究竟在于其情境本身,还是因为彼时乃是我与程元久违的平和时刻,而显得如此独特。那夜凉风终于吹走了笼罩伦敦数月的干热,月色正好,时刻正好,夕阳刚刚落下,天色将晚却仍蒙发薄光,这让我回想起北京,回想起年少时盛夏的夜晚,我们在操场上一圈一圈的走步,感受晚风吹拂,心也得到了平抚,一切都恰到好处,我愿意这样一直走下去,永远在这样的夜,这样的时刻,我的灵魂正与世界谱奏安乐之乐谱,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和谐。此时,由五个老头组成的爵士乐队正在低吟某种旋律,唱的什么,我无从得知,只知道这乐律绊住了我们的脚步,无法再向前挪动,或是离去,我们席地而坐,不远处一男一女受到乐声感召,而起身跳舞,在他们的翩翩舞姿中,我和程元难得的相视一笑,在这样的时刻,我难得捕捉到了稍纵即逝的心动,这感觉已经很久没有了,在日渐消磨的爱情中,我曾以为我们就要这样再次走向破灭的边缘,然而谁曾想到,一个路过的歌声,一次偶然心血来潮的漫步,竟然奇迹般挽救了我们已在深渊旁摇摇欲坠的心,我对程元说,现在我感觉好多了。程元没有说话,他低下头,亲吻了我的嘴,在心脏久违的狂烈跳动中,我似乎听到了周围人爆发的欢呼与调笑,然而顾不得了,也不重要了,此刻我只想与他相拥。

最后,当春风沉寂,我受考试所迫而不得已封闭在房中,走上街头,一场阳光下的急疾春雨,把枝头刚刚盛开不久的花瓣打落在地,湿漉漉的水泥地全是粉色白色的小花瓣,一片一片黏在地上,我看见,一个六七岁左右的黑人女孩,正蹲下身,把花瓣一片一片捡起,放入摊开的书中,如同捡起无数破碎的心,流离的命,恶毒的病,在这样的一个刹那,我不得不想起北京,想起在北京,我曾如何度过一个又一个的春夜。于是,在此章的结尾,我准备告诉你们一句肺腑之言:当这样的季节发生,一个人必须回到北京,才算不负春意。

02

大华书店

这似乎已成为一个亘古真理:一个人拥有青春的时候,是不能意识到自己正拥有青春的。

我的全部青春都在大华书店,是我对北京记忆追溯的起点。

如果有我K大的学弟学妹看到这篇小说,你们可以循着我的描述,去寻找大华书店的入口:它开在K大的家属区,一条偏僻、鲜有人经过的小路旁。首先,你们需要找到K大那条种满法桐的路,大约在东南位置,盛夏时节此位置最好辨别,因为那会儿梧桐树枝丫疯长,远远就能看见耸入天际的树冠,和比人的手掌还大层层叠叠的树叶,在风吹过时会沙沙作响,因此即便你们找不到这一排法桐,只是凭着声音,也能寻得大致位置。然后,沿着这条路,从西向东走,快到路尽头的时候,你们的右手边会有一条小巷向更深处延展,巷口立着一块路牌,是蓝白色的,写着园丁巷三个字,就是这儿了,拐进去,进入K大家属区的腹地,不要停,继续走,找到42号楼3单元,紧接着,你们会看到一扇靛蓝色的密码铁门,密码是四位数:,拉开门,走进去,向左手边墙上的声控开关拍一下,不要上楼,而是拐到楼梯的背面,在墙上,你就能看到手写的四个大字:大华书店,和一个向下指的箭头。到这里,你们就该整理心情,准备进入彼时我心中圣殿一般的存在。所以,放轻脚步,走下十三阶楼梯,推开那扇通往美丽新世界的大门,切记:不要因过度惊异而发出恼人的赞叹!

现在你们可以把眼睛借给我,让我带你们环视大华书店了。此地占地七十余平米,终年不见天日,一扇用以采光的窗户都没有,因此永远弥漫一股腐朽纸页的发霉味道。昏黄的吊灯孤零零挂在天花板,摇摇欲坠,灯泡经年未换,积攒了不少死虫的尸体。还有一盏台灯,也是黄色暖光,搁在老板娘书桌上,没有任何美感可言。大华书店一共里外两间屋,由一道铁门隔开,书籍排列杂乱无章,种类不明,新旧混淆,我一度怀疑它从开业第一天就没卖出过一本书。这里没有员工,也很少有顾客,只有一个老板娘,顶着满身的腐烂气息坐镇于斯,她姓什么无人知晓,年龄几何也未曾问过,只知道单名一个雪,看上去三十岁左右,她让我们叫她雪,我们就叫她雪。

那年我十九岁,在七月,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之中,无意躲进此楼,才发现大华书店所在。我拍亮顶灯,走下台阶,进入书店的时候,几位先我发现大华书店的常客都在,张晓虎和马热就是其中两位。那时张晓虎正盘腿坐在墙角,翻阅一本《恶棍列传》,而马热则手捧一本十年前的故事会合集,看的津津有味。我推开门,门后没有当年常见的叮叮当当乱响的风铃,只有门闩发出的吱嘎吱嘎的腐朽声响在屋内回荡。雪坐在她的书桌后,头也不抬,并不看我,屋内的几个读客也像未曾察觉我的到来一样,各自沉迷于眼前的世界。我尽管倍加小心,在关门时,还是再次发出了扰人的吱嘎声响,在书架中间穿梭,我看中了一本绝版多年的《旧地重游》,来自伊夫林·沃,我将书一把抽出,带动了整个书架的震动,几本放的摇摇欲坠的书从更高的格子里掉落,擦着我的脸颊,坠在地上,这下所有人都看向我了,雪单手托腮,看着愣在原地的我,莞尔一笑,说,小子,弄坏了你可得赔。

于是,在许多个无眠的夜里,我从窗户翻出,一次又一次敲响大华书店摇摇欲坠的木门,雪趿拉着拖鞋,将我迎入门中。这场景,在我心里,好像已出现多次,使我回归到寂寞的童年日子里,我穿过家中走廊,敲响父母的房门,那源自生命最初对于黑暗的恐惧,那时我不过七八岁,我的父母拒绝了我,在黑魆魆,没有一丝光亮的黑暗中,我再次穿过走廊,回到我空荡荡的房中。无数潜伏在黑暗中,好的、坏的,意识、怪物、杂念以及其它存在于我脑中的事物系数到来,我裹紧被子,把手脚全部压入其中,只有一个空空的脑壳露在外面。在这样的惴惴不安中,我几乎无法入睡,于是每次长日一过,我的惶恐便自心底升起,我必须将自己挤入某处角落,蜷缩成一团,回到母体初始状态,溺在水中,吮吸营养,唯有此,我才能度过一个又一个黑夜。

所以我说,在此地,我知道了百川归海。是辽阔平原上,一条曲折蜿蜒的大江流,疾驰投入汪洋的怀抱。沿途无数风光,迤逦景致,全部冲散,裹挟其中,奔腾,飞扬,直入归墟。

雪在过道给我搭起地铺,做床的是大华书店里一本又一本的书,她通常会问我,王一九,今天你想做谁的梦?我有时回答,卡尔维诺和张爱玲。于是我们就会把书店里所有关于卡尔维诺和张爱玲的书拿下来,垫在地上,铺上床垫、床单,然后再搭起一层枕头,这就是我关于今夜的梦了。但大多数时候,我是没有梦的,即使有,梦里也不会有卡尔维诺和张爱玲。但这个游戏我们总是乐此不疲。当我躺在床上,盖好被子,雪就关上灯,回到里屋她自己的床上,此刻万籁俱寂,地下室的潮湿霉臭骚弄着我的鼻子,我总禁不住挑逗,打出几个喷嚏,雪就在里屋哧哧的笑出声,我也想笑,那时我的内心总是充满无数一戳即破的快乐泡泡,在黎明的海上升起,白日到来之前,充满全部世界,这是我人生中少有的欢愉片刻。但我一动不敢动,怕弄塌身下的床,从此再也做不成梦。

我曾做过这样一个梦:在翠绿丛生潮湿闷热的雨林地带,我扎紧衣服,腰间别着雄黄袋,旁边是河流涌动,聆听虫鸣,过去已在身后,手执当下,我向前行进。断壁残垣埋藏在树根里,文明被当作养料汲取,被吸收就消散,无人知晓。我听到窸窣声音,一幢幢人影从路旁的枝蔓中冒出,身形模糊,大致由薄雾组成,没有眼耳口鼻,五指五趾,我探向他们,手直直插入躯壳,没有任何痕迹,他们的身形从此消散,留下颤颤巍巍的一缕缕青烟,虫叫的更响了,雨林正在升温,河里的食人鱼接二连三越出河面,发出唳叫,盘亘在古文明上的树根腐烂,蚂蚁搬家,我醒来,卡尔维诺和张爱玲已经坍塌,书籍被我蹬落一地。

温玉卿,我的女朋友,对我每夜外出的这种行为愤怒不已,几次威胁我,如果我再敢半夜去大华书店,就别想再见她一面。她那时怀着青年人独有的天真与烂漫,我也是,她不知道,我也不知道,反正我们到最后都是要失散的。早知如此,我在十几岁时一定会变本加厉的造作快活,而不是在她如此的威胁之下,从此宿在她枕边,而远离大华书店。

我是为了温玉卿才来的北京。二十二岁以前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温玉卿,她是我人生最初的梦。多年以后,我乘车返回家乡,在某条街道新修的公交车站偶然一瞥而见,那时我已与她失联多年,只是在社交软件上窥得她三三两两的消息。温玉卿跟一个陌生男人叠坐在车站的长椅上,双手环绕男人的脖子,笑语晏晏,我必须想起我们曾有过的一切,于是我摁下车窗,把头探出去,想看的更真切一点,但又害怕她会因此发现我,只是在车已经驶离他们身旁,才回头注视她因距离拉远而越来越小的身影,最后就消失在车流车往之中。这是我最后一次见温玉卿。

在温玉卿的威胁之下,我远离了大华书店。在夜里,我躺在床的一侧,注视着温玉卿沉沉睡去的脸庞,呼吸变粗,身躯随呼吸的节律而震动,时不时发出一声呓语,窗外的夜沉如墨色,悄然无声,月光被高楼遮挡,照不进我的窗,千家灯火都灭了,我从床上起身,站到窗边,透过一扇蓝色纱窗凝视夜色,什么都没有了,一切都已在黑暗中覆灭,我回头,在黑暗中辨别温玉卿的脸,她什么都没感觉。我不知从何说起,我从没怀疑过她是我的一生挚爱,但在她身侧我真的睡不着。

没有比你更混蛋的人了,王一九。温玉卿于是说道。在她又一次发现我睡在大华书店之后。温玉卿拖出行李箱,开始把自己的东西疯狂往里塞。我站在一旁,手足无措,我不知道她是为了什么,更不知道该如何阻止她,于是我做了一个愚蠢透顶的决定,我选择问出心中长久以来的疑问,我问她,为什么我俩非得睡在一起?温玉卿把她手中的一团衣服狠狠砸向我,怒骂道,王一九,你他妈的根本就不爱我。

我想起多年以前,我第一次见到温玉卿的时候,她把湿漉漉的头发向后拢了拢,对我说,王一九,很久以前我就认识你了。我想问她有多久,而我对此为何毫无印象,但嘴唇嗫嚅,一句话也说不出,她于是抿嘴笑了几声,绕过我走了。我又想起,一个大雨滂沱的夏夜,温玉卿跟隔壁班一个男生在水房的檐下躲雨,伴随着噼里啪啦雨水砸地的声音,黄色的灯泡投出两人的模糊的影子,雨水将我浇得劈头盖林,浑身湿透,我或许哭了,但不记得有泪水滚落的痕迹,又或者没有,事隔经年,太多细节我已无从分辨。直到最后,在寒冬腊月里,大雪纷纷,阻塞一切通往彼岸的道路,我走过大半个城市,花费三个小时,耳朵或者鼻子应该已经冻烂,通红发紫裸露在外,我敲响温玉卿的家门,我们在冰天雪地里相互抵达,这具躯体在我梦中出现多年,我拥抱着她,终于进入,空调的暖风忘情的释放,伴着不知从何来的臭味,床板咯吱咯吱叫嚷,一刻不停,窗外的大雪放肆飘落,狂风呼啸而过,穿越楼宇呜呜作响,电视机开到最大声,播放我从未听说过的电视剧,吵到温玉卿在我耳边的呢喃都无法听清,她的十指在我脊梁划出血痕,我的泪水终于滚落,一滴一滴烫在她的脸上,温玉卿把脸凑过来,嘴唇贴上我脸上的绒毛,我从窗户一跃而下,赤身裸体躺在雪地之中,把心中火焰冷却,天暗了,黑下去,又亮起来,街灯一盏一盏,先是熄灭,后来又开放,在水蓝色雾蒙蒙的天空中,发出带着卑微暖意的光芒。我抬头,温玉卿正站在窗边,一丝不挂,她点起一根烟,直直看着我,我们再次相拥,她跪在床上,我俯下身,从后面抱住她的腰,天地正在骤变,鸽群飞落草地,摩天轮一圈一圈三百六十五天一刻不歇无休止转动,平滑水面上游船拖开两行涟漪,我凑到温玉卿耳边,每一个字语都烫人,我说,一辈子都不变。温玉卿仰起头,双目失神望向天花板,说,一辈子都不变。

在马热之前,雪是我小说的第一个读者,她说我这种年轻人的情情爱爱小说烂透了。她说这话的时候,是我唯一不喜欢她的时候,她的倨傲神情,摆出一副过来人的姿态,肆意嘲弄着我,此世代的痛苦,仿佛一切都不值一提,忘了自己也曾经年轻过。我于是说,老古董,我写来也不是给你看的。她撇撇嘴,不屑一顾的说,现在的年轻人可真没出息。我已预料到她接下来的话,她果然开始了,当年…我年轻的时候…你们现在这种…我堵住耳朵,同样表现出不屑一顾的神情,她恼羞成怒,把我赶出了大华书店,并扬言再也不会让我进门。

这当然都是气话,第二天,我就又出现在大华书店的门口,昨天跟雪说话的时候,我正在读《善哉十行》,因为与她争执,后半首诗我还没有读完,我走进大华书店,径直走到存放周梦蝶诗集的书柜前,却发现诗集已经不见了,我怒气冲冲的走到雪面前,敲敲她的书桌,问道,你把书藏哪了。雪抬起头,一脸幸灾乐祸的说,卖了。我难以置信,没想到她的这间破书店竟然真的能卖出书去。我尚未从震惊中抽离,雪向我身后指了指,说,就是他买的。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,程元站在过道中,拿着那本周梦蝶诗集,感受到我的目光,他回看我和雪,颔首一笑,我尚未来得及说话,他却翻开书,念道:

“人远天涯远?若欲相见

即得相见。善哉善哉你说

你心里有绿色

出门便是草。乃至你说

若欲相见,更不劳流萤提灯引路

不须于蕉窗下久立

不须于前庭以玉钗敲砌竹……

若欲相见,只须于悄无人处呼名,乃至

只须于心头一跳一热,微微

微微微微一热一跳一热”

我就是这么认识程元的。

我去Y大找温玉卿,她正跟一个男人比肩而行。我看着她,她用余光扫向我,挽上男人的手,我本来还远远跟在她身后,现在只能快步跑过去,对着她的背影喊道,温玉卿,你不能总这样,你不能每次都这样。她不理我,拖着男人走远了,倒是周围的人都向我投来猎奇的目光。

这已是数不清多少次我彻夜站在她的楼下,从我们第一天认识开始,直到现在,长夜,永无尽时。我知道她在楼上看我,五楼室,她寝室的阳台上有一个模糊的身影,她站着,俯瞰我的丑态,作弄甜蜜,戏谑卑微。我在路沿石上抱膝而坐,来来往往的人渐行渐少,十一点半,宿舍楼门关了,月亮挂在天幕正中央,满月,又亮又大,泛着冷白光芒,月下无数故事,我算其中一个。温玉卿还站在阳台上,我仰起头,心中尽是苦涩。于是我想起了大华书店,想起我宿在那的一夜又一夜,书本搭起床,文学家做过的梦,现在,我直挺挺站在楼下,遥望高楼之上,一个不可能之人。那时,北京的夜在我心中总以这样的姿态出现,伴随着无可避免的伤痛与无奈。然而到了天亮时分,度过最黑暗的黎明时刻,薄雾笼罩万物,最静谧的片段,太阳从东方缓缓升起,白色的光芒,透过浅蓝色的天际,覆盖每一寸土地。六点半,我的大脑已经因为一夜未眠而昏沉,眼睛酸胀,口腔充斥腐烂了一宿的臭气,宿舍门准时打开,温玉卿向我飞奔而来,金色光芒万丈铺陈,她踩在锦光的大道上,看着她越来越近的身影,脸部因奔跑而红润,头发跳跃,目光恳切,我觉得一切烦恼都不值一提。

我在大华书店认识的朋友里,温玉卿最讨厌的是张晓虎。因为张晓虎是个不能忍受寂寞的人,他永远都要跟别人在一起,要求他独处无异于剥夺他的性命。这也是他赖在大华书店的原因。即使是看书,张晓虎也需要别人在他身旁。

张晓虎个子不高,肤色黝黑,五官也没什么好描述的。他这种男生在我们K大不算少,但一般都没什么存在感,张晓虎可以算作例外。因为他永远在局中。不是他攒的局,就是在别人的局,K大所有的好事之徒一定都耳闻过他的名字,其中八成恐怕还见过他本人。说到张晓虎,其实他也没什么值得称奇之处。长相,你们也都知道了,才华,好像也没什么突出的,他唯一的过人之处恐怕就是他的善良。说善良好像也不完全正确,但我找不出有什么贴切词语去描述他,张晓虎对人向来有求必应,不管你认不认识他,只要你找到他,请求他帮忙,他就一定会允诺,且不要任何回报。

这就是温玉卿讨厌他的原因。张晓虎为了自己的颜面而许诺诸多,到头来还是要找我们这些老朋友去替他完成。比如,有一次(这事儿常常被温玉卿拿来念叨),张晓虎一个老乡,在学生会,说部门聚餐找不到大桌,周围合适的饭店已被全部订满,这事儿被张晓虎知道了,他于是一口应承下来,然后找到我,说想在我的房子里开party,那会儿我们刚刚认识不久,我不好开口拒绝,于是便答应下来,一整夜,直到凌晨我的舌头打结,头脑冰冻,他们才散去,我和温玉卿打扫房子到天亮,才算完结了此事。这种事情只是张晓虎的冰山一角,还有一次,我记忆犹新,张晓虎说自己老家一个同学来北京办事,负担不起昂贵的住宿费,希望我能留宿他同学几晚,我答应了,但没想到他竟然带了三个同学来,温玉卿为此一星期没有理过我,也没有回来,这三位同学临走还将我冰箱里的食物扫劫一空。

每一次,张晓虎作出种种要求,我应允之后,都会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,但下一次,他又找到我,尽管理智告诫我必须拒绝,但当我望向他那两只充满希冀的眼睛,里面满是期待以及唯恐我拒绝的情态,我只能再次答应他。在我十八岁离开家之前,我的母亲曾传授我几句自以为是的箴言,其中一句她这样说过:如果你能让别人答应你不管多无理的要求而不使人对此感到厌烦,那你的为人之道才算刚刚开始。我想张晓虎就是有这种本事。

我在K大的时候,出勤率低到令人发指,大多时候,即温玉卿离开家中的时候,我都在大华书店。张晓虎总在下午出现,他永远在局中,但不是永远有局,在空闲的时候,他的吃喝拉撒睡全都在大华书店,他因此和雪培养起了一种别样的感情,一种介乎于,母子、姐弟、情人的奇异关系。多年以后,我和张晓虎在伦敦,他无意向我提起,他和雪曾经睡过,而且不止一次。我也向他坦白,我其实一直知道他们睡过。但我没有告诉他,其实我也和雪睡过。

我问马热,我这样写行吗?马热回答我说,写中年女人跟男孩睡觉可比写温玉卿有三个情人有意思多了。

通往大华书店的那扇铁门,后来我们叫它“鬼门关”,直译成英文就是地狱之门(gateofthehell)。其一是因为大华书店开在地下,一个永远待在地下的人,可不就是如同孤魂野鬼一般。但更多是因为,我们曾在此付出了糜烂的青春,当我们离开大华书店时,皆会想起那段日子。

那是个夏日倦怠的午后,有暴雨降临的前兆,空气粘稠而凝固,向来呼呼直吹的大风业已偃旗息鼓,楼道上传来孩子嬉闹的声音,过几分钟,一前一后跑下两个男孩,铁门关闭时震倒了立在地上的两个啤酒瓶。我走进大华书店,雪穿着一件灰衬衣,戴着眼镜,坐在那张万年不变的木桌后面,我问她穿成这样是干什么去了,她说找工作去了。我禁不住笑起来,说她已经是书店老板了,还找什么工作。她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,说这间地下室要被房东收回去了,大华书店不几时就要关门了。我当她玩笑话,这样的话她一天换着法儿不知要说几遍,接着问她我上次看的那本《》还在不在,她说在里屋,自己找去吧。我走进去,找到书,坐在地上看起来。

不多时就听到了开门的声音,一阵悉悉索索之后,传来雪的一声惊呼:有人在。接着是张晓虎的声音,不管。紧接着,木头就吱吱嘎嘎响了起来。我好奇的从墙边探出头去,看着那两个纠缠成一团的身影,暴雨已至,因为张晓虎身上淋湿了不少地方,然而此刻在大华书店内,我们对外面世界所发生的一切都无心了解,也不必了解。喘息缠在一块儿,肉体融化肉体,男人的女人的叫声在我耳边回荡,我合上手中的书,扒在墙边,看他们的酣畅淋漓,站着,坐着,跪着,趴着,时间,时间已不重要了,我盯着他们的汗涔涔的身躯,忘乎所以,仿佛与他们融为一体。仿佛我也身处其中,在女人湿漉漉的怀抱里,找寻到失落已久却长久渴望的关乎母性的温暖,如同幼年时我与表姐同睡一张床上,她环抱起我,或者母亲在时与我手拉手面朝面的入眠,又或者是温玉卿,年少时的初次进入,自灵魂深处所发的悸颤,在此刻,看到他们彼此交融时,我的情感迸发,如同泉水的泉眼大开,海底火山岩浆肆溢,在水与火,红蓝之间,片片烟花在我眼前炸裂,吮吸脑髓,把我从现实生活中带走,飞到半空,化身那盏破败的昏黄吊灯,俯瞰他们的沉沦丑态,作弄人间痴爱。

他们停下不久,衣服刚刚穿好,门又一次开了,程元走进来,他向墙边一望,恰好看到我正缩回去的身影,而我的目光与其相撞,皆露出心照不宣的微笑。

我的另一位朋友马热与张晓虎的性格恰恰相反。她小心、谨慎,又是如此的沉默,我觉得她就像一个在红尘中蹑足行走之人,每日每夜如履薄冰,生怕一不小心便坠入深渊,从此不得翻身。

雪就常常这样说,她说马热的眼中蕴含了全部世事,却拒绝透露一个字。

然而指引我走向马热的,却是她的坦诚。也许正是因为平日的沉默,使她不屑于伪装,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不加修饰,拒绝撒谎,而直击人心肠。所以在大多数时候,我其实是恐惧于她的。她总是将我自己不愿直面的事儿一件一件全部说出来,奇怪的是,她说出来的每一件事,也正是我所想的,我因此总觉得自己在她面前是透明的,好像一个不着寸缕的孩子,正浑身赤裸的站在她面前,即等候审判,也渴望垂怜。她是小说中的照妖镜,戏剧里的试金石,所有的狼狈不堪在她面前都无所遁形。

为此我与马热吵过不止一次,想必你们也明白原因。一个人,无论她的指正是多么正确,也注定要讨人嫌。就好像我心底的那些烂事儿,我自己何尝不曾察觉,可被人一点一点看出来,一件一件指出来,我怎能再微笑着感谢,而不生一丝芥蒂。

或许这就是马热在大多数时候保持沉默的原因,她没有办法撒谎,因此只能选择闭口不言。

但当马热真的对我所有的事情都避而不谈时,我却陷入了更大的惶恐。我无法克制的去探寻她欲言又止的神情,她眼睛里想说却不说出口的话,我渴望她的肯定。这种感觉更糟糕,不是吗?

我不能这样失去一个朋友,最后我们只得相互妥协,就像在情欲里设定一个安全的界限,在边界以内,我们相安无事,一切照旧。

这可真是世间最理想、最完美的友谊。正因为拒绝靠近,才得以相伴至今。

我们自比为沿河走路的人,各站一岸,遥遥相望,在需要时蹚水相助,功成之后又回到各自的岸上,继续一路前行。

你可真是个贱脾气。温玉卿这样骂我。我在大华书店这些朋友中,除了我告诉过你们的她最讨厌的张晓虎,她最喜欢的就是马热。这令我诧异,她怀疑所有与我有交际的人,觉得所有往来之徒都是她潜在的敌人,但她却从不妄议我同马热的关系,后来我想,温玉卿其实从未信任过我,她或许只是相信马热而已。

但温玉卿不知道的是,马热其实对她厌恶透顶,而这种厌恶确实是没有缘由,突然而至,从他们碰面的第一天就开始了。因此当马热在某天把我叫出来,说她看到温玉卿和别的男人在一起,我也不感到意外,我告诉马热,其实你不用特意告诉我,这些事儿我全都知道。

马热从此对我和温玉卿的事情绝口不提,事实上,这么多年里,想对我和温玉卿加以评价的人从不在少数,但最终,他们大多数人都保持了沉默,只是以一种悲天悯人的目光,一路注视,断言道我们终将走向末路。我当然知道他们是对的,但我依然不愿意听他们讲出来。

因此在我二十一岁时,我其实烦透了程元这个人。连马热都不再对我和温玉卿妄加评议时,程元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向我指责这段感情。尤其是在得知了温玉卿的行径之后,程元表现的比我本人还要激动,他先是找到我,规劝我一定要和温玉卿分手,又怒气冲冲的找到温玉卿,说要她的好看。

我不解于他的行为,认为这是多余且无必要的。因此约程元出来谈一谈。说是谈一谈,其实也不过是在操场的看台上喝了两瓶马尿一样的燕京啤酒。整个晚上,程元借着微弱的酒精,愤慨的指责温玉卿,指责她玩弄我的感情,又哀伤于我的懦弱,有几次我甚至以为跟温玉卿谈恋爱的是他而不是我。到最后我忍无可忍,说:程元你何必管这么多。程元闻言噌的一下站起来,歪着头看了我好久,又突然俯下身,两只手摁住我的脸,凑过自己那张酒气肆溢的嘴,给了我一个马尿味的吻,趁我尚在震惊的余韵中,他说,我希望你能好好爱自己。言罢,竟然三步并作两步从看台座椅的间隙一阶一阶跳下去,离开了此地。我依旧在他突如其来的爱意表露中震惊,继而产生一种暴怒,觉得自己被他耍了,但他最后留下的那句话却如擂鼓在我心间,程元,我默念着他的名字,除此我也生不出其他的任何想法。黑夜依旧,月光自我背面投下残败的辉,操场上乌泱泱全是夜跑的人群,还有国防生训练的口号声,程元的身影已湮灭在这片黑色中,不知去向何处,远处孤零零立着的一盏路灯发出薄弱的黄色光亮,在地上映出一团模糊的晕,我站起身,沿着白色阶梯走下去,路过一对情人时他们正发出浓情的喘息,我顺着看过去,只有两个人影的隐约轮廓,我走向大华书店。

雪问我,你知道饥饿是什么感觉吗?我说我当然知道。她说,不,你对此一无所知。饥饿,你只要体会过,就永远不会忘记。空荡荡的胃,什么也填不满,脑海里全是食物的香味,想吃的,不想吃的,爱吃的,不爱吃的,全都香甜可口,垂涎欲滴。越是想,就越吃不到。继而四肢泛软,腿肚子开始打颤,两只手哆哆嗦嗦一点力气也使不出。头脑发懵,麻木不仁,对周遭一切丧失灵敏知觉,暴躁,易怒,饥饿带来负面情绪无数。对无聊庸俗的忍耐降到最低,哈,这倒使人变得真实,一旦有食物出现在触手可及范围之内,会不顾一切抓起来,塞进嘴里,通过细长的食道灌进胃里,但永远也填不满,吃到了更饿,饿上加饿,得到让得不到更加醒目,饥饿是最可以被忍耐,但最不能忘记的滋味。你要是觉得生活丧失了乐趣,就去饿一阵,对食物的渴望必定使你重新振作。

我说,滋味估计与此差不多。便上前抱住她,手从她衣服的后摆伸进去,一路摸索向上,解开她内衣的排扣。雪挺的笔直的身躯立刻松懈,腌软成一滩泥水,若隐若无的挂靠在我身上。这情景似乎在多年以前就已出现,且在我梦中出现过多次,乃至,每一个举动都轻车熟路,仿佛不是此生第一次。透过雪身后的高挺的书架,我看到千里之外,无边的华北平原上,铺陈开来的大片麦田。那是来自我遥远故乡的气味与画面,萌芽于无知童年与荒诞青春的金色麦子。春天播下的一粒瘪种,在秋日尽情收割,铁镰刀在阳光的照射下,反射出耀眼的银光,一刀一刀,更远的地方,有人开着割麦机轰隆隆驶来,天穹高耸,零星的丝丝缕缕白云漫无目的的漂浮在上,有人正从麦田中飞奔而来,两旁的麦子因此纷纷俯下身,她跑着,高声大喊,发出震魄心魂的亢亮叫声,听,听不清,她继续喊,喊声震碎了云彩,麦子枯萎,尚未来得及收割的农人于是坐地长哭。我低下头,雪正发出最后的悸颤,她的眼神翻白,四肢不受控制的震颤,尖长的指甲在我后背划出道道血痕,我们抱紧彼此,失去平衡,跌倒在书架旁,高处的书哗啦啦向我们劈头盖脸的倾泻下来,雪半倚在书架上,露出餍足的神情,她胡乱抓起一本书,摊开读出声:

“我正在想到欧洲的野牛和天使,颜料持久的秘密,预言家的十四行诗,艺术的避难所,这便是我想到的,我能够和你共享的永恒,我的洛丽塔。”

我的动作不停,因此那本书很快重新掉到地上,在这样一个黑夜,我想把自己融化揉碎在她的身躯里。这是温玉卿也不曾给予我的。我的双眼已穿越时间向前追溯,十几年前那个在黑夜中蜷缩瑟瑟发抖的男孩,正裹挟着光芒,踏破黑夜的边境,向未来走去。他高举火把,红色火苗无忧的跳跃,已有人来了,在他身后,身边,三三两两的聚集,他们唱着歌,听:

Yourfaithwasstrongbutyouneedproof

Yousawherbathingontheroof

Herbeautyinthemoonlightoverthrewyou

Shetiedyoutoakitchenchair

Shebrokeyourthrone

Shedrewthehallelujah

是谁正高唱着一声哈利路亚,向此接近。地板是冰冷的,泛出潮湿的气息,头顶的灯盏依旧摇晃,然而,此刻,所有外在都已远去,雪的胳膊被我拉过头顶,扣在地上,我们十指相交,我低下头,看向她汗涔涔的脸,迷离的眼神,失去了理性、廉耻、尊严,我们什么也不是了,退化到亿万年前,不用树叶遮阴的原始人,我们下体相连,上身分开,眼神不交接,连一个吻都不给予,破碎的灵魂正无处安放,谁在祷告,谁在祈求,雪扭动着身躯,一句话也说不出,只有肉欲覆盖的身躯再次颤栗,我听到了,一声一声,哈利路亚,哈利路亚。大河冲破水坝阻拦,倾泻而出,奔涌着创造一片扇状冲击地,我们溺亡在沼泽里,直到腥臭的泥土塞进眼耳口鼻。

03

少年乐园

一群人如果因为什么聚在一起,就注定要因此而分离。

新学期伊始,雪不知从哪淘来了一个二手投影仪,我们在大华书店的活动从此多了一项,便是看电影。

我们经常围坐在一起,为了看哪一部电影而争吵不休,但最终无论看的是哪一部,其实都津津有味。在当时我对这样的情形没有特别感知,即便是后来,我回望青春,无数夜晚中,我们曾看过具体哪部电影,电影中上演过何种情节,又由谁人主演,我已全部忘记,只记得在我的二十郎当岁里,我们大伙儿聚在一块儿,一片漆黑中,电影微薄的灯光使年轻的脸庞隐约若现,于是我不得已昂起头,将视线从影幕上抽离,我看到他们着迷的神情。而我为此入了迷。

是了,谁人能说自己了解过青春的样貌,谁又能自信到说凭借这样浅薄的文字足以勾勒出青春的全部迹象。在怅然回首的夜,窗外雷声轰鸣,呼啸而来的飓风捶打树梢,继而敲击窗框,屋内惨白的灯光下,一个旧日孤魂,敲击键盘,自以为是的记录下曾在青春时发生的每一个瞬间,他以为这样,青春即便逝去,也可以在他的文字中获得永恒,事过多年,他依然可以清晰的触碰到关于青春的脉搏。这便是此刻我正在做的事,坐在电脑前,一遍又一遍回忆曾发生的故事,即便一个支离破碎的画面,我依然要将它回想。这是最后的办法了,在发病以前,我的状况良好时分,我必须争分夺秒,将往事悉数付于,这样在记忆沦丧之时,我可以一页一页慢慢翻阅,告诉自己,我曾这样生活。

在K大,我就读的专业是政治学,可惜自始至终,对此不曾产生过任何兴趣。厌烦自己所学的内容,就跟喜欢一个人一样,向来不需要缘由,只要这件事发生,你就会清楚的感知到自己的厌烦透顶,或是心酸的甜蜜。

生活在最开始不是这样的,在我刚刚进入K大时,也曾真切向往过校园生活,然而无论在我不切实际的幻想中校园应该是什么样,反正不会是现在这样。这种感觉起初只是静静蛰伏,在大一结束,大二第一学期开始时,随着课程的急剧增加,我对政治学的厌恶也愈演愈烈,也正因此,我才会趁着上课时间在校园内漫无目的的游荡,继而无意中来到了大华书店。由此我倒可以这样断言,走进大华书店乃是我大学生活中最明智的决定,这是我躲避现实的唯一途径,而这正是书店的魅力所在,不是吗?只要翻开一本书,无论什么,随着作者们自以为是的侃侃而谈,我们便也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。

这个关乎文学的游戏似乎就是如此诞生的,起初这只是我和马热之间的小把戏,源自马热的提议。我们各自挑选书籍,然后由对方用一个词语去概括形容,比如,有次我随意抽出一本《面纱》,读过吗,我这样问马热,她点点头,说,群山的烟雨溟蒙。我表示赞同,她来到书架前,挑选的是卡夫卡的小说合集,黑色长脚怪,我回答,马热却撇撇嘴,显然并不认同我的观点,什么是黑色长脚怪,她于是问道,不知道,只是当你念出卡夫卡时,这个词语便自然而然出现在我脑中了,我说。

“通宵派对”

“荒原的冬夜来客”

“初潮时的猩红”

“七月流火滚落汗珠”

……

这样的游戏我们乐此不疲,我毕生所学过的全部词汇在这个游戏里仿佛都被挤压殆尽,起初参与者只有我和马热,雪坐在一旁,静静观看我们的胜负,但从不发一言,渐渐地,张晓虎知晓,也参与了进来,如是这个游戏便成了我们在大华书店的保留节目,直到寒假。

那个下午,在大华书店的只有我一人,彼时已临近年关,张晓虎和马热已早早回乡,而我因为要完成学院的调研作业,一拖再拖,滞留在学校的几日,便消磨在大华书店里。起初我只是在里屋一边看书,一边和雪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,那时所有的故事都不曾发生,但已初露端倪,秘密从来有迹可循,这世上不会凭空出现一个情节。在我们尚未察觉,不曾知晓的时候,所有转折早已埋好伏笔,草灰蛇线,等待某一时刻的连根拔起。

程元走进来时,雪恰好有事外出,临走前她向我说如果一会我要离开了,就直接把门关上,其他的不用管。年关将近,我没想到程元会出现。他坐在我旁边,抽出一本《沉沦》,并示意我游戏开始了,我脱口而出,寂寥夜色。他没有评论,仿佛并不在乎我的答案,借着又抽出一本《呼兰河传》,想让我继续说下去,我拒绝了,起身找到一本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,关于我的部分已经给出了答案,现在轮到他了,我不能就这么顺着他的提问一直一直说下去,他接过书,作势翻阅了几页,然后阖上书,看向我的眼睛,他说,你。

多年以后,我曾问过程元关于那个下午他的回答,究竟何出此言,但他自始至终未曾给出答案。这是无论谁都能达成的共识——程元向来不是多话之人。在人群中,大多数时刻,他总是静静坐在一旁,保持沉默,但没有人会因此便将他忽略遗忘。我知道,他的沉默并不源自善意,他从未在乎过任何事、任何人,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告诫自己,不可信,但当我对上他的眼睛,在黑色混沌的谎言里,这座荒芜的城市中,他黑色的眼眸中我的身影,既渺小,又清晰,他自远方而来,踏遍整座城市,遍寻不遇,自往昔,至未来,他看向我,他的目光告诉我,他的全部努力都是为了我——这一颗渺渺尘埃。我于是从没有一刻抵抗成功过。

事实上,从操场的看台上,我们各自离去,那夜之后,我没有再见过程元,也避开大华书店的聚会,我躲着程元,也恐惧同雪的相见。即便如此,大华书店的相聚也从未间断,我们仿佛秉承了不言说的默契,对曾发生过的故事闭口不提,而我与程元也绝不同时出现,好几次我已经到了门口,却从门缝中窥见了他的身影,便又悄悄退去,假装从未来过。大事不妙!

事情可以这样继续发展下去吗?彼时我曾无数次问自己。只要不被打破,不被揭穿,只要每一个当事人对往事讳莫如深,各自表演,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,便不会对现状产生任何影响。只是这种感觉太奇怪了。就好像你看到一个美梦,你的好哥们儿占有过她,你也占有过她,现在你们坐在这儿,展示彼此的清白,一边告诉别人,一边告诉自己,说这一切不曾有任何改变。

短短的一夜,我完成了对温玉卿的两次背叛,一次是心灵的倾斜,一次是肉体的背叛,完全而彻底。那几日,连带梦中,尽是背德时刻。绮丽旖旎,各个人影,前赴后继,轮番上阵,挑拨我心中乱了的弦。我能听见的全部,除了人声,只有依稀在窗外滴落的雨水,正持续敲击在防盗窗的栏杆。而在睡里脱口而出的惊呼,或许正是泄露秘密的罪魁祸首。

我心中已有预感,这种微妙的境地恰恰是问题所在,我们心照不宣的逃避,终会将一切毁灭。然而在最终时刻到来之前,我们却又暗自祈祷,渴望一个奇迹的发生,能将所发生的一切从人生的书页上轻轻擦去。如同童年时用橡皮蹭掉一个画的不够规则的圆。

然而事实证明,少年对于情爱的全部思考,最后都会被证明多余而无用。因为无论怎么说,怎么做,只有体内横冲直撞的情绪宣泄才是唯一出口。倘若不将这欲望疏解,这一生都不算完。

我至今犹记,彼可以算作在大华书店,最难忘的几个时刻之一,而直到苦疾开始肆虐,我的思维所剩无几,只有这个夜晚,依旧在我脑海中清晰如昨。

彼乃诗社的第一次相会。

诗社的缘起,全因此前不知谁带来了一部《死亡诗社》,雪被男子们在洞穴中挑灯读诗的场景感动,扬言要在大华书店成立诗社,大干一场。那夜我恰好在内,闻言尚未来得及逃跑,便被迫加入,同入者还有张晓虎和马热。程元第二天来大华书店时,也被雪威胁加入了诗社。除此之外她还像模像样的给诗社取了个名字,单字一个“犀”,张晓虎甚至跑去K大社团部注册了犀诗社,并说要将它一代一代延续下去。

我知道,这样的文学团伙终将消亡,所谓的永续流传,也不过是彼时我们用来自我安慰的痴人梦语。你以为我们不知道吗?因为我们年轻,不谙世事,捏着一点儿情爱便以为尝遍了世事苦痛,所以我们看不出这宿命的结局?读不懂船头盘旋的海鸥眼神中的谜语,或是深海冰川底部的扑朔迷离?不,你大错特错,青春的迷人之处正在于明知幻灭的结局,却还是做出无谓的挣扎与努力,目睹深渊的来临,将全部梦幻彩色吞噬。于是我们可以怀念了,追忆着浪漫而热烈的往昔。树上红色的浆果,咬破表皮时顺着指缝流下黏腻汁液,伸出舌头一遍又一遍的舔舐,舌尖挑弄的,正是青春。

聚会在一个冬夜。这令我迷惑,仿佛人生中所有值得铭记的时刻都是在夜里发生,可明明白昼才是我们清醒大多时刻。但,谁能抵挡黑夜的魅力呢?我们的心潮澎湃,夜色愈是黑暗,我们就愈是起劲儿,窗外,昏黄的灯下,飞满苍蝇的小馆儿里,这样、那样的建筑物,其内或者其外,人们沐浴在月光里,假装相对无言,可眼神却出卖了内心的秘密,其实人人都享受这样的时刻,人人都是黑夜的俘虏,逃无可逃。通宵达旦,在梦里,在醒着而无眠的床,独身,或者抱团儿。孤独的种子自那时便已种下,心中盈满哀伤,不明白,为何我们明明与他人相聚,却仍倍感寂寥。

所以必须读诗了,只有诗歌才是填补孤独的决计良方。

那,我们开始吧。雪从她那张书桌后面站起来,有模有样拿着一个麦克风,没有摁下开关,如是,宣布了此次诗会的开始。

“漫长的此阶太长、太寂寥

请陪我,也让我陪你

仔仔细细的踱到尽端

……”

马热第一个站起来,先前她手里一直紧紧攥着的那张皱巴巴的纸上,手抄的正是吴晟的《阶》。说来这首诗最初还是我发现的,那是一年前,我在大华书店的角落里,无意发现的一本诗选,翻开第一页便是这首。

她继续读:

“……

可能我将无甚功名

引不来掌声荣耀你

请相信,我的柔情

必定一直牵引你、守护你

……”

若说这次聚会真有什么独特之处,其实跟诗歌无关,因为再感人的诗句,在经过反复且长久的咀嚼后,总难以显现初次的动人心肠。那个冬夜之所以如此难忘,我想是因为温玉卿。确实是了,向来反对我前往大华书店的温玉卿,此次却主动要求同去,这是破天荒的,却令我恐惧。在前往大华书店的路上,我不止一次祈祷,我祈求程元不要出现,甚至希望雪临时有事儿,而取消了这次聚会,或者延期。但奇迹并没有发生,在我心怀忐忑,同温玉卿推开大华书店的铁门时,所有人都已到了,一个不缺。

马热的诗念完了,在下个人起身之前,雪带头轻轻鼓起了掌,在我眼睛的余光中,我看到温玉卿也伸出手,轻轻拍击,我久悬不定的心并未因此而有所懈怠,相反,我更加惴惴不安,曾经我渴求她认可大华书店的存在,希望她明了此事之于我的意义所在,但此刻她愈是投入沉浸,我却越感到寒冷。

第二人是张晓虎。他站起身,温玉卿发出只有我听得到的嗤声,但其实我比期待任何人更期待张晓虎会带来一首怎样的诗。倒不是为了别的,我只是难以想象张晓虎读诗的样子,在我的印象里,尽管他先我来到大华书店,但我始终无法将他和任何与文艺有关的东西划等号。因此在后来,我无意得知他竟在小剧场兼职过钢琴手,这比任何事儿都令我震惊。就好像你看到一个世间最庸俗的事物,竟然拥有最高贵的灵魂,但我想,这种反差本身就源自于我的浅薄,或许拥有这种想法的我,才是最庸俗的人。

“今夜一想到你我就思绪翩跹……”

随着张晓虎一字一字吐出这首《加利福尼亚市场》,我突然领悟,或许真实即庸俗本身,一切完美无瑕的事物,却恰恰是虚伪之处。正如,在此之前,谁能想到张晓虎竟是是金斯堡的忠实拥簇者呢?

他念完,有意无意向雪的方向投去一瞥,雪却看向了我,我慌忙低下头,紧紧握住了温玉卿的手。

这下好了,我心想,现在我有一个偌大的把柄握在别人手里了。我不能简单的将那夜发生的一切归咎为一个错误,毕竟说出“错误”一词然后承认它,是最轻易不过的了。因此这一切,与其说懊悔,我其实更加恐惧,或者说是厌恶,我不明白,雪也好,程元也好,张晓虎也好,包括我自己在内,为什么所有的团体最后都要陷入这种境地,男欢女爱,好像这世上没有什么比的事儿可做。可我已然深陷其中,我无别的话可写,也没有其他什么精彩的故事能够讲述了。

我希望温玉卿离开,她主动来此已是反常,而我如果驱赶她,却恰恰印证了某些事情正在发生。身处阴暗的地下室,我们无法得知外界正在发生什么,但却不难想象:寒风将如何肆虐过寂寥的街道,远处,几个冬夜归人又将如何期盼归程。我的思绪漂浮出去,在半空中不断浮沉,我想我是无力面对眼前的景象了,我从未如此渴望的离开大华书店,我甚至暗暗发誓,如果今夜能顺利过关,从今以后我将再也不会踏足大华书店之门。

所以,下一个是谁?雪依旧坐在她那张破败的书桌后,她目光扫视我们一圈,像是洞悉了每个人的心怀鬼胎,所以故意发问。

到我了。程元站起来,一边说,一边走到书架前,抽出来的依旧是那本《周梦蝶诗集》。他轻轻翻到某页,他念:

“谁是心里藏着镜子的人呢”

“谁肯赤着脚踏过他的一生?”

没有缘由,在程元吐出第一句的时候,我在心里也跟着他默念起来,于是在彼时我耳闻的声音中,我们的话语重叠,我们读:

“所有的眼都给眼蒙住了谁能于雪中取火,且铸火为雪?

……”

此前的冬日午后,在雪的短暂离开,我和程元独处在大华书店,玩着我们的文字游戏,我们彼此询问,并借由对方的答案向着彼此的心中进发。直到最后,我们交换了往事,将来历出处,故乡的一草一木,所有曾在故园发生的故事,一件一件,尽数交付,那时我心已有预感,倘若我心无芥蒂,将出身来历告知了某人,那只证明在此人面前我不愿有秘密,我渴望将秘密与之分享。

记忆可以作假,回忆也可以骗人,一切所谓的往事到最后也不过成全了我的自欺欺人。事实上,最惊惧的事件发生时,人的脑袋却是空的,茫然无措,被不知名的什么东西牵引着,做出反应,而关于当时事件的感受,是在后续一次又一次的回溯和拼凑中完成的。我不记得什么具体的细节了,这一半儿是我下意识的逃避有关,另一半儿便来自于苦疾的猖獗,将我一点一点蚕食成一个空荡荡的躯壳。

我唯一有印象的,只有那一瞬间,温玉卿攥着我越来越紧的手,手汗混合,黏腻但无法分开,扑面而来的羞愧,连带一切相关词汇,自责、耻辱、悔恨,滔天的歉疚几乎要将我淹没。因此人类只需记录感受就够了。唯有感受,才是最值得被书写的。此连带着彼时的情境一起,糅杂成一个痴人的自我独白。

我于是起身欲逃,我只会躲避这一个方法。而温玉卿死死摁住我的手,我不敢看她,我欠着她,因此不能违背,至少是此时,我必须顺从她的全部心意,我继续坐下去。

程元把书放回后,又重新回到椅子上坐下。此时书店陷入一种异样的寂静。大华书店其实很少有如此沉默的时刻,在大多数时候,尽管我们手中都拿着书,但往往是假借读书之名,嘴里都嘟囔着各自的心事,聊到兴致高处,便把书往旁边一扔,干脆扯起闲淡。

此间不寻常的静谧,几乎要将此夜终结。我想没什么必要再呆在这儿了,这样的情景再进行下去,将注定破碎了。可现在还不是毁灭的时候,只要稍加努力,我们仍可以把一切糊弄过去,什么都不会有改变的。大华书店,我们青春的居所,现实的逃难地,会依然在这儿的,而我们这群人,也将永不分离,只要此刻,每一颗心依旧仅仅贴着,未曾背弃。

陡然间,在这样微妙的一瞬间,我却想起了别的事儿。这似乎已成为我的本能,当下的问题越难解,我却越要去想一些不相干的事儿。逃避是我的本能,也是我一贯的破局良方。

多年前,我们的青春年少,我曾百般哀求温玉卿的一位朋友,假借她的社交账号和温玉聊天。在那个夏夜,我开着窗,晚风吹拂进来把窗帘鼓起一个又一个大包,四周万籁俱寂,除了窗下一只不知名的小虫彻夜叫嚣,我跟温玉卿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,直到天边亮,不眠的一宿如是便过完了,可我明明什么都没有做。在嘴边吞吞吐吐的话,犹豫了一整夜,却还是没能说出口。时间竟就这样流去了。

此后因为疾病的蚕食,那夜到底我们具体聊过什么,我已全部忘记,又或许本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内容,唯永不能忘怀的,是太阳升起的刹那,温玉卿发来一行字,她说:

你其实是王一九吧。

所以往事也并非全无意义。我的所作所为,从始至终,温玉卿全都猜得到,我的脸庞、名字,沁出的一滴汗珠,一根手指的弯曲,她对我心思的洞察,是如此的深刻而彻底,她比我还要了解我自己,她不是这世上最懂我的人,但对我的不堪恶习,没有人可以说自己比温玉卿更清楚。

所以,我确定,她知道,她全都知道,关乎我的不寻常,温玉卿一一明了。她已通读我的背叛,洞悉我心口不一的苦衷。朦胧的月色,朦胧的夜,孤高的路灯下我徘徊不前的身影,不必我宣告,宛若发生在她眼前。

何须多言,就这么轻易的,一切都碎了。

下一个是我了。温玉卿起身说道。她从随身的背包里拿出一本书,看得出有些年头了,虽不至于纸页泛黄,但被反复翻阅而磨糙的边缘显示,这本书她是常常反复阅读的。

“为逃离你疯狂走遍

的千万条路

都是朝向你

独自漫步遥远夜路

飞离我凝视的星

在你的夜空闪烁

芳香入我肺腑的花

向你摇曳着身姿

从爱至耻

从耻到爱

终日向你垂下打水的桶

然而一次次打上来的

只是千万条分叉的路

找寻银河中一颗又一颗的星

漫漫长路我正要走

我的一生

绕过所有捷径

走向你的是一条曲折的路”

每一个字,眼泪滴落,几经淬炼后凝固成血珠渗出。我记起来了,对此我不能再装作无动于衷,毫无印象。那是当年我送给她的手抄诗集。在我的十六岁,因为父亲的工作调动,而举家迁徙至隔壁城市。这是我和温玉卿的约定。临走前,我们怀有少年人不着边际的烂漫,我们约定每日抄一首诗,直到再次相见为止。

她拿的正是两年后,高三的冬天,我们在学校旁破旧的宾馆里,我给她的,七百三十页,七百三十首诗,从古至今,遍布世界各地,知名或不知名,长或短,一首不缺,一字不落。温玉卿的那本她没有带来,她把自己当作了交换。

往事不胜枚举,这里那里散落满地,俯拾即是。全部的语言发生,使我疑惑,也痛苦,在最开始的时候,所有的事情都按照既有的方向行进,不曾偏离轨道一分一毫,而对于彼时我们相契的两颗心,分离是多么遥远又不可思议的事情。

那年我们十八岁,从故乡来到北京,在周末匆匆相会,心中千言万语一句都没来得及倾诉,又草草分别,归途的公交车摇晃,载我穿越大半个城,北京的夜自那时便在我心中种下了痕迹,只是那时我不相信这将是黑色的永夜,我坚信这样的日子终会过去,我们会在日出之时收获幸福。等回到宿舍,尽管满身疲倦,困意无可抵挡,却在温玉卿发来的一句要不要上线打游戏的问询中,而翻身下床,敲响宿管的窗,潜进学校旁的地下网吧,如约打开电脑,夜,夜,夜,电脑屏幕蓝莹莹的光在在黑夜照亮一隅,隐藏着我年少的心。

也正是那夜,我刚刚从网吧出来,返回宿舍爬上床,正准备合眼休息,我的母亲打来电话说我祖父刚刚去世了,在凌晨的4点28分。人们说我祖父的身死,将引发前所未有的死亡瘟疫,果不其然,在其后半年内,我的大舅和我祖父的遗孀双双亡故,后来被查明,乃是妄图私吞我祖父遗产的原因。此后我祖父那笔丰厚的遗产被乡人们戏称为“红龙的遗藏”,意指此事的吊诡之处,尽管数目可观,却决无人可取得。整整半年,我不断往返于北京和故乡,我庞大家族的每个人,蠢蠢欲动,却又畏惧于性命之忧,直到秋天,我的父亲告知乡民,说祖父已托梦于他,遗产将由我继承。在我祖父入土一年后,诅咒终于得以解除,我的父亲勒令我带着这笔钱财回到北京,从此将不会再有人能够染指。至此,我祖父终于得以安息。

后来我才明白,我们之中,从来没有人是我祖父选中的继承者,他的身家应该随着他一起埋入黄土,腐烂生蛆,才是他最满意的结局。每一个胆敢染指的人,不管逃到何处,都会被他找到,我之所以没有即刻暴毙,乃是因为远离了故土,但他依然对我种下了恶毒的诅咒,让我从此疾病缠身,而不得解脱。

我清楚记得,因为遗产之事我与温玉卿半年未曾谋面,当我终于站在她面前时,她的回望,拉开了一次次分别的帷幕,我说不上这一切为何发生,或许一件事儿的发生本无道理可言,它只是进行到了这里,便该发生了。这便是第一次她离开我。说自己从不曾像这样为另一个男孩心痛。他的全部字句都令她颤动。彼时我突发横财,踌躇满志,尚未察觉世事之艰辛,也未曾体会生活之不易,然而,那一刻,我的嘴巴里全是苦涩滋味,那一刻,我觉得自己已尝遍世间全部的痛楚,而两手空空站在这里。不做一言。

此后,正是为了挽留温玉卿的背影,我花了一部分从祖父那里继承来的钱,在K大里租了一间公寓,做为了我和温玉卿的栖息之地。我想至少在暂居此地的时刻里,我们曾获得过某种平静,那是我难得的祥和片段,第一次,我感到荡来荡去的日子终于停了,当我躺在温玉卿的腿上,注视着她并不完美的侧脸,被灯泡晃花了眼,所有复杂的问题都迎刃而解,人生的全部谜语都被揭示了谜底。这样的日子,是如此的短暂,在日后也不曾再有,但无数次,每当我想起那间公寓里发生过的故事,我有一种支离破碎的满足。

到你了,王一九。温玉卿说着,拍了拍我的肩膀,将我从往事的余味中唤醒,我抬起头,大家正向我投来探究的目光,不理解我的走神所为何事。然而此刻,我张张嘴,却失去了嗓音。我说不出一句话。

如果有人看到了这里,那就烦请你们告诉我,如果换做是你们,在当夜的境地中,你们又会作何反应。反正我是真的无能为力了。

我拉着温玉卿的手,紧紧攥着,勇气突如其来,我说,到此为止吧,一切都到此为止吧,我们要走了。

你的诗还没有念,只剩你了,念完最后一首诗,我们的聚会就结束。雪也站了起来,她双手撑着桌面,目光直视入我的眼睛。

我下意识瞥向别处,四周却堵上坚实的高墙,立在书架后头,一墙一墙的书籍,曾被我垫在身下,当做梦的温床,此刻我渴望一扇窗的出现,如是我便可以观摩窗外往来人的举动,这将帮助我从当下的困境中抽离,可这该死的地下室。没有窗,没有通向外界的途径,只有那一扇孤零零的铁门,我们从此处来,也只能从此处走,没有别的方式离开。我们离不开。

此时此刻发生的一切令我窒息,是什么正扼住我的喉咙,我急促的喘息,想获得一线生机,视线模糊了,天旋地转,一颗扑通扑通跳动在胸膛里的是什么东西,在脑袋里思来想去的又是哪一种意识。我遁入虚空,这里一切不复存在,快乐逃走,烦恼也不会再来,空空的视线环视每一张脸,却没办法深究其意,我看到张晓虎的不解,马热的关切,程元,我看不懂,现下发生的一切我都不懂,还有雪,她算罪魁祸首吗,她缔造了这一切,所以现在是毁灭的时刻了吗?通天巴别塔,只差一寸了,一厘米,一毫米,零点一微米,倒塌,坍圮,废墟的残缺悲壮,所有的梦都碎成了粉末,哭着,笑着,一声叹,向着我,别离开。

念吧,念完它,你准备了这么久,怎么能不念。温玉卿甩开我的手,重新坐下来。

我本来准备的是另一首诗,但此刻,我想念这一首或许更合适。我已是空空的躯壳,游荡在这地下的佛国,四季不分,昼夜难舍,我于是也站起来,走向里间的书架,抽出一本手抄本的诗集,这甚至不能算做一个出版物,它完全是被不知道什么人一字一字抄录在本子上,又将本子配上滑稽的封面,上面胡乱写了诗集两个大字,这便真的算是一本诗集了。

我不知道雪是从哪淘来的这本书,或许抄诗者正是她本人也说不定,我曾执着于答案,想一探究竟,但此刻,我想没必要了,一切都已毫无意义。谜底,难题,什么没有结局的故事,对我都不再重要。既然只差最后一首诗,只差这一点,一切就能结束,何必又节外生枝。我们就念吧,读吧,一首诗而已。

“一切都是命运

一切都是烟云

一切都是没有结局的开始

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

一切欢乐都没有微笑

一切苦难都没有泪痕

一切语言都是重复

一切交往都是初逢

一切爱情都在心里

一切往事都在梦中

一切希望都带着注释

一切信仰都带着呻吟

一切爆发都有片刻的宁静

一切死亡都有冗长的回声”

我的诗念完了,我的故事也结束了,我们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中,无人言语,也无人动作,我知道,一切都完蛋了,就在今夜,从夏至冬,我们经历了四季轮转,雪花飞落,而后春风拂过,周而复始。所有的路最后都指向同一个终点,人生是一个不完美的圆。

所以谁才是搞砸这一切的罪魁祸首。是我吗?张晓虎?程元?马热?温玉卿?还是雪才是那个恶毒的始作俑者。或许并没有人。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,在应当发生的时候,就像有些感情的萌发和消亡,我们可以用这样的理由当做借口,而为一切做合理解释吗?亲爱的读者朋友们,倘若你们坚持住,读到了这里,还请你们如果有内心的想法,或者找到了自以为是的某种答案,烦请你们在一侧,写下原因,终有一日,这个章节或许会再传回我的手中。届时,我或许能为我的青春再画上一个美满的句号。那样我就可以说我不曾有过遗憾。

到此为止吧。雪拍拍手,站起来,身后凳子拉出尖锐刺耳的摩擦地板声。我们应该起身离去了,但没有人动,我们好似预感到了空气中弥漫的什么伤感意味,尽管未做多想,但仅仅是这种意味,就足够我们警觉了。没有人动身,因为生怕今夜如此结束后,这样的夜便不会再有了。这样的夜终不会再有的。此夜是唯一且永恒的,在未来,洪荒的某个角落,这样的夜会被永恒的传递下去,那里的人们会一首诗一首诗念下去,念一整夜,念到口干舌燥,念到念无可念,念完整个世界全部的诗歌。那将会被冠以诗歌国度的美名。但我们见不到了。此地的故事,在此应该完结了。

明天见。是程元先站起来,说道。这句话的别有用心,在日后我才惊觉。但那时我不曾发现,程元总是如此,一旦陷入到这样无法被撕裂的境地,他总能跳出来,砍断所有的犹豫不决,我自己尚未想明白的事儿,他也不会留给我时间,我必须做出决定,即便做不出,事情依然要行进下去,随便什么方向,也不管什么结局,只是不要再在当下的泥潭里继续故步不前。

面对着程元的起身离去,温玉卿拽着我的手也站起来,迎面对程元回道,明天见。便拉着我走出了大华书店。至于后来大华书店还发生过什么事,我已无从知晓,那确实是我最后一次抵达大华书店。第二天,我没有去往大华书店,而是在床上瘫躺了一天,自此我的疾病买下了祸根,我想因我的忧郁,我祖父的亡魂已嗅到一丝气味,蠢蠢欲动,夺回财产的野心已在路上,不多时将寻觅到我的踪迹。这都是题外话了,真正的原因是当夜,我和温玉卿从大华书店离开的当夜,她便收拾了行李,离开了我们的居所。

明天见。她是这么说的。

去他妈的明天见。只要在夜里发生,不论好的坏的,人们都要说一句明天见,好像真的有明天,而明天又真的会重逢一样。

当夜,温玉卿叫来几个朋友,前前后后拿着她全部行李,走到楼下时,我跟在她的身后,嘴巴张了又张,我想开口挽留她,却吞吐不出一个字,她转过身来,就是这样说的。明天见。对,明天见。我甚至来不及反应,什么都没有。

当我抬头,感受到脸颊有冰凉的触感,因此伸出手触碰,眼前纷纷飘落的,下雪了。远远间隔的路灯在地面上投出一个畸形的圆,黄色的光晕,因此我看到了雪花飞落的痕迹,是如何悄无声息轻扫过这一条沉默的街道。伴随着白色晶莹的六面体,温玉卿一行人就这么渐行渐远,拉长的身影,逐渐走出我的视线,很快,除了簌簌的雪,什么也看不见了,雪夜吞噬了她的身形,如同过往吞噬全部往事一样,我知道不出意外,这段时光也终会在黑夜中沦丧。

一切都结束了。没有传奇可供流传,没有神话能被瞻仰,我们的故事结束在这样一个夜,一个平凡无奇的夜,一个和往常别无二致的夜,就是这样一个夜,只能是这样一个夜。和无数北京夜里发生的故事其实并无不同。并不因为我,一个故事的书写者,便有了什么独特之处。

北京的每一个夜都藏有我深埋的记忆,我的全部故事,它知晓我的所有心绪,没有人能对着月色,坦然说出谎言。

04

北京一夜

那是个闷热潮湿的夜。

K大仅有的金钥匙广场上,我们通宵狂饮。

这是最后一夜了,最后一次面对面,在这青春的伊甸园内。明日,等毕业典礼结束,程元和马热就要离开K大,进入各自生活。

于是酒瓶排开如海浪般涌走,一箱接着一箱,数不清是第几瓶,各种酒精混杂,纷纷下肚,对我的衰弱神经发出持续不断的攻击。

乃至此刻,凌晨的宝蓝色天空,我瘫躺在床上,疾病支配四肢,浑身疼痛,而动弹不得,想起过往人生的几多片段,露出一个粲然的微笑,我想:其实人在青春时的醉生梦死,多半都是夸大其词。

生命如此的短暂过程,记忆却总延展到千里之外:

草原上热死一匹黑马;黄昏时分柚子坠入江水,扑通;风雪吹落帽子因此冻烂了耳朵……

飞逝掠过的往昔无数片段,不成章节,无论字句,尽是虚幻。

在那时,无尽的光芒还在地平线以下,我的生活仍处于最黑暗的黎明时分,人说,说不尽,dawnis



转载请注明地址:http://www.laohecaoa.com/lccf/7732.html
  • 上一篇文章: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热点文章

    • 没有热点文章

    推荐文章

    • 没有推荐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