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白内障患者的帮扶救助工作,更好地为老年白内障患者提供慈善医疗救助服务,有效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,市民政局、卫健委、慈善总会研究决定,从年7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,实施“光明梦行动"白内障慈善医疗救助项目。实施对象本项目实施对象为:属仪征市户籍,60周岁(含)以上患白内障眼疾,并复明手术的老年人(以下简称“老年白内障患者”)医院,医院,医院医院医院合作,并确定以上4所医院为我市“光明梦行动"医院(以下简称“医院”)。慈善救助标准
老年白内障患者在医院实施复明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,由市慈善总会给予慈善数助,救助标准如下:(一)年满60周岁(含)以上低保对象,城镇“三无”人员、农村“五保”对象,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,各级劳模、重点优抚对象,经医保结付后,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部分(含住院起始费,社保统筹自理费用,不含自费药品及耗材等,下同)给予元慈善救助。(ニ)80周岁(含)以上老年人,经医保结付后,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部分,给予元慈善救助。(三)年满60周岁(含)不满80周岁(不含)的老年人,经医保结付后,个人承担的医疗费部分,给予元慈善救助。
申请程序1本人申请。有康复需求的老年白内障患者,由其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民政办(慈善分会)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仪征市“光明梦行动”白内障手术慈菩救助审批表》(以下简称《审批表》);所在地民政办(慈善分会)进行初步筛查和审核,并协调扶贫(农经)、工会、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做好对象资格审查。
2手术复明。由各医院凭《审批表》对申请人进行筛查认定,并为具有“光明梦行动”白内障手术适应症的申请人签署手术意见后,按规定进行手术,
3医保结算需手术治疗的老年白内障患者,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医院。选择本市3家医院的,由其本市3家医院按规定程序进行医保结算;选医院的,因医保系统未联网,其医保内费用医院志愿承免。各医院每半年凭《审批表》和《汇总表》,与市慈善总会进行慈善救助费用的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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